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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钱的“哈根达斯”(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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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次在网上冰儿跟我打赌,我赢了她就请我吃哈根达斯,输了我请她。OK!不就是哈根达斯吗?不过,这胸脯是拍过了,可其实我还不知道哈根达斯究竟是什么东西。好在网上的事说过也就算过了。
  有一次跟小米、碧儿一起喝咖啡,突然想起来了,顺便问她们哈根达斯是什么东西,吃过吗?小米说,吃过一次的,味道好极了!不过好贵噢。碧儿笑死了,说:你老土吧,谁都不信,可你连哈根达斯是一种冰激凌都不知道呀?我一挥手,招来服务生,豪爽地说,给我们上几份哈根达斯,我请客!小服务生连忙露出职业微笑欠着身子对我说:“对不起,我们这儿没有哈根达斯,只有双色冰激凌,您要不要?”这边小米、碧儿又很夸张地咯咯咯的笑了起来。“扬州这个小地方哪有哈根达斯,那是国际品牌,只有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才会有的,呵呵,原来马铃薯再怎么打扮还是土豆,哈哈……”从此心里便多了四个字:哈根达斯。
  那天在乌节路逛街,又累又渴,脑子里突然冒出那四个字来,于是便让曼曼带我去吃哈根达斯。好一个安静清凉的小店。我跟服务员说,来两份哈根达斯。小姐一脸疑惑地望着我。见鬼,难道新加坡也没有哈根达斯?曼曼一边偷偷捂嘴笑,一边跟她叽喱咕噜不知说了什么,不一会儿,服务员给我们端来了两只带着小花伞的香蕉船。原来,这是哈根达斯专卖店,你点什么品种,人家才会上什么。就象耐克专卖店,我进门就跟人家说我要买耐克,不把人笑得满地找牙才怪呢。碧儿的话没错,土豆就是土豆。
  这香蕉船太艺术了吧,简直不忍心下口,这就是让我出尽洋相的哈根达斯吗?呵呵,吃到嘴里也不过如此。吃着吃着就唤回了心底关于冰棒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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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在护城河边,一个青石板台阶上,一个并不漂亮的小女孩坐在那里苦苦等待,等待着卖冰棒的人推着小车子一边吆喝一边用小木块敲着涂着白漆的木箱子从那经过。掂起脚,递上五分钱,卖冰棒的就会从小木箱里一块旧棉垫下面,拿出一支奶油冰棒,剥开白底蓝花条包装纸,刹那间,幸福就写在脸上,全世界一片清凉。
  其实那时5分钱买一支奶油冰棒,是挺奢侈的,一般只买4分钱一支的赤豆冰棒,咖啡色的纸包着,如果剥开后看到自己冰棒上的赤豆比别人的多,高兴得简直就象中了大奖。往往还没高兴完呢,就被弟弟抢去了,因为他的少,要跟我换。有一次,我手里只有三分钱,差一分钱只好买水果味的,可我不喜欢。弟弟说,我有一分钱,咱俩合起来买一支吧。一支冰棒,你吮一口,我咂一下,拿来拿去的,弟弟不耐烦了,说,干脆让我先咬一口得了,剩下的你吃。我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于是弟弟把嘴张大到极至,象跟冰棒有仇似的,啊呜一口咬下去,突然又迅速吐了出来,连忙说烫死了,烫死了!他这么穷凶极恶的,我特能理解,人家好歹出了一分钱呢。唉,只是浪费了那半支冰棒。
  那时经常会把夹在书里的五颜六色的冰棒纸拿出来显示,有些是自己吃的,有些是在马路上捡的。至于冰棒上的那些小木棒,可以聚起来玩挑棒子的游戏,赢得越多越开心。你能体会这种快乐吗?你愿意相信那些用自来水甚至河水加上色素糖精冻成的冰棒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吗?如果你笃信,那么,你就真的和我一样,正在慢慢地老去……
  
  3
  
  后来我们就跟着妈妈下放了,乡下是没有冰棒卖的,要吃就要跑到5里路外的小镇上。
  再后来我长大了,工作了,恋爱了。那时大街上已有了冷饮店。第一次吃冰激凌是“他”请我吃的,那时我还不知道它叫冰激凌,就象我不知道什么叫哈根达斯。当他把那一红一黄两个圆球样的东西端到我面前时,我心里一凉,完了!这人怎么这么小气?请我吃汤圆,只买两个?正好那时肚子特别饿,也不顾不得生气,先吃了再说。一口吞下一个,又赶紧吐了出来,这才明白为什么那次弟弟说冰棒是烫的了。
  凭心而论,这个叫冰激凌的东西,确实比冰棒好吃。可我却还是喜欢吃冰棒的感觉。吃冰棒只能一口一口地吮吸,直到冰块变白为止。因为少所以才珍惜,因为珍惜所以才慢慢吮吸。冰激凌也好,雪糕蛋筒也罢,奶油多,软化得快,总给人一种来不及吃转瞬间就会化掉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是有些像爱情?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广润发超市里竟然有看起来和我童年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赤豆冰棒卖,连包装纸都差不多,于是我便买回整整一箱放在冰橱里,想慢慢享用。
  可整个夏天过去了,我只吃了5支。
  为什么?
  因为冰棒似乎还是原来的冰棒,我却没有吃出童年的味道,这让我沮丧。
  
  
  偕诗人洛夫游湖随想
  
  人可以一见钟情,文字也可以。
  有些文字,读过便读过,就像与一个陌生人擦肩而过;有些文字读了,敬仰之情便油然而升,就像遇到了一位好老师;有些文字,读了会令人莞尔,似有故来人;而有的文字,读着读着便会心跳加速,甚至面红耳赤,那种兴奋就像你遇到了初恋的情人。
  其实文章写到最后,不是看谁的文笔好,而是看谁的境界高。王国维说说,文学中没有对错,只有深浅。如果你的文字无法打动人,你在哪个派别哪种风格后头排队都没有办法让人喜欢。重要的是你所创造的境界可否与人心灵相通,使读者的心弦被你拨动。读文字,其实是读人。而读人,其实就是读人品,由品行而可知品味。
   如果说,境界的标志有很多种的话,那么“幽默”应该算一个。同样是才华横溢,有的文字让人亲近,如沐春风,比如林语堂的。有的却让人敬畏,不敢向迩,比如鲁迅的。你以为这是性格所致么?不,其实起主要作用的还是作者的心态。总的来说,自信、通达、厚道而又能坦然面对人生的人,其为人行事总要风趣些,幽默些。林语堂在一次大学演讲时,一上台便说:“讲演应该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台湾诗人洛夫有一次在饭桌上说起他刚刚在街头经历的一场艳遇,众人追问那美女如何?他摇摇头只说了四个字,“不堪回首”。风趣和幽默在人的一生中,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品行。不管多少,你总得有那么一点儿。
  “儒雅”应该算是另一种境界。这又不能不说到洛夫。我一直觉得,洛夫的为人比他诗的更儒雅。“还有/半盆寂寞的月光”,“地面上/留下了一摊月光”,能说出这种话的人惟有洛夫。雅俗之间原本没有绝对的阻隔,同一件事,你做了也许极俗,他做了却不失其雅。其关键在于,你得先是个雅人。倘若原本是个俗人,不幸的还在那儿起劲地装雅,那就俗不可耐了。余秋雨文字很文化很儒雅,本人也很有风度,可敬可佩。端的是个大家,确实喜欢端着,那是自然,但不是必然。洛夫他就不端着,所以他才显得特别可爱。
  “天真”至少也算一个。天真之“真”,由天而出。如果说“幽默”是一个人的厚度,“儒雅”是一个人的风度,那么,“天真”即可看出一个人的纯度。一个人成熟稳健未尝不好,但倘若是假装天真,则与假装的深沉一样令人作呕。天真不是学来的,学校里从不培养人的天真。天真只能是性情的流露。李白有他十足的天真,才有“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的诗句。这里我又要说到洛夫。当看到邵泊湖的芦苇开花时,洛夫说:“我头顶的芦花也开了”。你不觉得这是一种率性而出的天真吗?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蔚 蓝] [日期:08-02-23]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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